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

2020-12-07

各有关单位:

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“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”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别。2021 年组织申报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,即面上攻关类,包括高新技术、农业农村、社会发展、质量基础四个领域;重点专项类,设立人口健康、科技强警、生态环境、标准化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、国际科技合作、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、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 个专项。其中,科技强警、生态环境、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。

1.面上攻关类项目限额申报,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7项(其中至少2项必须是与县域单位合作的产学研项目);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安徽省实验室、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;

2. 生态环境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2项,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;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安徽省实验室、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;

3.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,由我校负责推荐;

4. 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,由我校负责推荐;

5. 科技强警专项、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,分别由省公安厅、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;

6. 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,由我校负责推荐。

二、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(1964年1月1日后出生),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(如返聘、延迟退休等);

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,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,信用记录良好;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(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、奖励、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)。

三、支持强度。项目采取公开竞争、无偿资助、分档支持方式;其中面上攻关类和科技强警、生态环境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、国际科技合作、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统一按照80 万元/项、50 万元/项、30 万元/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,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A 类30 万元/项、B 类10 万元/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,标准化专项按照50 万元/项、20 万元/项、10 万元/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。

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,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,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。

四、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,从2021 年1 月1 日至2023年12 月31 日。

五、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,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,明晰各方责任、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,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。

六、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 年12 月7 日8:00,关闭时间为2020 年12 月31 日17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七、校内申报要求。请各单位推荐面上攻关类项目、生态环境专项项目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、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,限项推荐1项,于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部,学校将组织评审,择优推荐。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推荐。

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安徽省实验室、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限项推荐面上攻关类项目1项、生态环境专项项目1项,于12月18日前报科研部备案。

各单位拟推荐的科技强警专项、标准化专项项目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,于12月18日前报科研部备案。

具体详情,参见安徽省科技厅网页:

http://kjt.ah.gov.cn/kjzx/tzgg/119829031.html

联系人: 周文胜

联系电话:63602225

电子邮箱:wshzh@happyjiayi.com

科研部

2020年12月7日

Baidu
map